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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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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思沈低著頭心不在焉的往電梯間走,剛好電梯到了也沒擡頭就直接走了進去。

“思沈?”

魏思沈聽到有人叫自己詫異的擡起頭,在這裏還有誰會認識自己呢?

“思沈,真的是你?”

魏思沈嚇了一跳,大腦空白了好一會才反映了過來,不敢相信的開口:“曾逸哥,你怎麽在這裏?”

“我在這工作啊,倒是你思沈,什麽時候回來的,你不是在美國嗎?”曾逸勾起嘴角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讓魏思沈一陣閃神,這個笑容一如記憶中那麽溫暖、幹凈,總是能融化人所有慢慢滋生的小情緒,讓人不自覺的想要依賴,想要擁有更多。

魏思沈的思緒被這個笑容帶回了自己的中學時代。彼時年少,她還是一個不谙世事被父母呵護在手掌心的集團千金,而他是父親下屬的孩子,大她三個年級,自己經常粘著他,記憶中的曾逸哥哥陽光幹凈,渾身上下都透漏著青春期大男孩的溫暖味道,是那種所有女生在青春期都無法拒絕的男孩子,魏思沈也不例外。

記得曾逸很喜歡穿白色的polo衫,而魏思沈就很喜歡跟在他身後扯著他的白上衣,以至於他的很多白上衣都被扯得松松垮垮的,每次曾逸都會溫柔的鉤鉤唇角停下來把她跑亂的頭發捋順:“思沈,不要再扯了,我走慢點就是了,你看,已經被被扯成裙子了。”

每次曾逸這麽說完魏思沈都會得意的笑,但是手還是不肯松開他的衣服。

魏思沈沈浸在自己的情緒中,沒有聽見曾逸在問什麽,甚至忘記兩個人就這麽停在電梯裏。

“思沈?思沈?”魏思沈回過神,眼前漸漸有了焦距,擡起頭重新打量眼前這個西裝革履風度翩翩高出自己一頭的白領精英,她才發現,眼前的這個男人除了剛才的那個笑容還依然溫暖身上已經沒有什麽可以和記憶中的那個人重合了。

眼前的他少了大男生的稚氣,多了幾分沈穩和成熟,不過依舊和以前一樣看了讓人移不開眼的帥氣。

魏思沈整理了一下思緒回答道:“我是前段時間回國的,學業完成了,就想回國來工作。”

曾逸點點頭,自然的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頭發:“你回來舒姨也不會那麽孤單了,不過你回來都不聯系我,是不是在國外呆的這幾年把曾逸哥哥都忘了啊。”曾逸寵溺的捏了一下魏思沈光滑的鼻尖。

魏思沈臉紅的低下了頭,剛要說話,電梯:“叮”的一聲停在了一樓。

“曾逸哥哥,其實我…”

“心頤,在這呢。”魏思沈沒等把話說完就被曾逸打斷了,電梯門一開曾逸就大步走出去,一個女孩正背對著電梯走來走去,聽見了叫聲回過頭朝他跑過來一把撲到他懷裏:“逸,你好慢,讓人家等了好半天呢。”

曾逸臉上滿滿的疼愛和甜蜜,在她額頭輕吻了一下:“抱歉,碰到了一個朋友,來給你介紹。”

“思沈,這是我女朋友,潘心頤,這是思沈,從小一起長大的小妹妹,最近剛剛回國。”

魏思沈一句話堵在了喉嚨裏如同卡了一塊魚刺般難受,上不去下不來,就那麽生生的卡在那裏說不出話。

潘心頤是那種一件就讓人心生憐愛的那種女孩,五官不是特別的出挑,但皮膚出奇的白,和魏思沈曬黑前差不多的白,很會穿搭,整個人透漏著一種小巧可愛的感覺,站在曾逸很小鳥依人。

熱情的走過來拉著魏思沈的手:“你就是思沈?我早就聽逸說過你,我們要去吃飯,一起吧,第一次見面就感覺和你很投緣呢。”

曾逸走上來攬過潘心頤的肩膀:“是啊思沈,一起去吧,好久不見了給我們講講你在美國的事。”

魏思沈有些不自然的把手抽出來,清了一下嗓子,眼神有些躲閃的說道:“不了,我剛被黎氏錄取,還要回家準備一下明天的工作,就不打擾你們了。”

潘心頤聽完開心的跳起來:“思沈你也要在這工作嗎,太好了,我和逸都在黎氏工作呢,以後可以經常見面了,你就和我們一起去吧。”

“真的不了,以後有機會再一起吃飯,今天真的有事。”魏思沈暗暗吐了口氣擡起頭迎上曾逸的目光。

潘心頤有點不知所措的看了看曾逸,曾逸摸了摸她的腦袋,自然又寵溺,魏思沈覺得很刺眼的轉開了視線。

“既然思沈有事,那就改天好不好。”

潘心頤不高興地撇了撇嘴:“好吧,那我們就走了,咱們改天再聚吧。”

魏思沈使勁了全身力氣扯出來那麽一個看起來不那麽難看的微笑:“好的,一定。”

曾逸攬著潘心頤往外走,潘心頤回頭朝魏思沈笑了一下就轉過頭去,看的魏思沈背後一陣涼意,那個笑容和她剛剛的甜美乖巧完全不同,充滿了讓她看不懂的味道,盡管不解但看得她一陣心驚,趕緊低下頭看向別處。

魏思沈機械的拖著沈重的步子向公司大門外走去,她忽然覺得人生真的很好笑,自己18歲的時候正應該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紀,自己的父親卻囊鐺入獄,自己被迫去國外讀書,斬斷和國內的一切,疼愛自己的母親還有自己崇拜了很多年的曾逸哥哥。

在國外,魏思沈是自卑的,她很少和國內聯系,在國外也基本沒什麽朋友,在她內心深處更是和過去做了一個了斷。和過去那個懵懂無知的魏思沈說再見,也告別了自己青蔥歲月裏唯一的暗戀時光。

回國後魏思沈也一再回避和以前相關的人和事,直到突然撞到曾逸,她的大腦到現在都還是死機的狀態,那個溫暖熟悉的笑容讓她差點就脫口而出那句曾逸哥哥我很想你,或者是我一直喜歡你,或者到底哪句她自己也沒想好的話。

不過現在什麽話都不重要了,魏思沈甚至慶幸潘心頤的及時出現,挽留了自己那僅剩的可笑尊嚴,失魂落魄的搭上了一輛出租車,司機在有一搭沒一搭的和她聊天,魏思沈卻一句也沒聽進去。

看著倒車鏡中的自己,現在的自己已經不是五年前的那個魏思沈了。五年前的她從小集萬千寵愛。如果是以前的她,應該不會管什麽潘心頤林心頤,直接對她宣布主權。

可是現在她已經習慣了讓步,從什麽時候起呢,大概是在父親被警察帶走的時候,大概是剛到美國下飛機看到眼前所有人都是金發碧眼的時候,大概是剛進課堂完全聽不懂老師的全英授課的時候。

她習慣了面對什麽事情都沒反應,都不說話,不去爭不去搶,包括獎學金和交換生名額。可能因為她內心深處的恐懼和自卑讓她覺得失去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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